中 期 業 績 公 佈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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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 績
Shui On Construction and Materials Limited ( 瑞 安 建 業 有 限 公 司 ) ( 「 本 公 司 」 ) 董 事 會 欣 然 宣 佈 ,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 「 本 集 團 」 )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之 未 經 審 核 綜 合 業 績 如 下 :
附 註 :
1. 稅 項
香 港 利 得 稅 乃 根 據 期 內 之 估 計 應 課 稅 溢 利 按 稅 率 百 分 之 十 六 ( 一 九 九 七 年 : 百 分 之 十 六 點 五 ) 撥 備 。
2. 每 股 盈 利
( 甲 ) 基 本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乃 根 據 期 內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182,629,328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145,580,536 港 元 ) 及 已 發 行 股 份 260,000,000 股 ( 一 九 九 七 年 : 260,000,000 股 ) 而 計 算 。
( 乙 ) 攤 薄
經 攤 薄 之 每 股 盈 利 乃 根 據 期 內 股 東 應 佔 溢 利 182,629,328 港 元 ( 一 九 九 七 年 : 145,580,536 港 元 ) 及 經 調 整 潛 在 攤 薄 影 響 之 股 份 加 權 平 均 數 260,239,864 股 ( 一 九 九 七 年 : 260,064,739 股 ) 。
中 期 股 息
董 事 會 宣 佈 派 發 中 期 股 息 , 每 股 港 幣 四 角 ( 一 九 九 七 年 : 港 幣 一 角 五 分 ) , 予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七 日 ( 星 期 一 ) 名 列 股 東 名 冊 內 之 股 東 。 中 期 股 息 將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十 一 日 ( 星 期 五 ) 派 發 。
暫 停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本 公 司 將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二 日 ( 星 期 三 )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七 日 ( 星 期 一 ) 期 間 ( 首 尾 兩 天 包 括 在 內 ) 暫 停 辦 理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手 續 。
為 確 保 享 有 是 次 中 期 股 息 之 權 利 , 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有 關 股 票 須 於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四 時 前 一 併 送 達 本 公 司 之 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分 處 標 準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 , 地 址 為 香 港 干 諾 道 中 111 號 永 安 中 心 5 樓 。
應 對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本 集 團 於 完 成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之 詳 細 風 險 評 估 後 , 已 成 立 一 專 責 小 組 , 由 本 公 司 一 位 執 行 董 事 領 導 , 集 團 內 部 電 腦 專 業 人 員 提 供 技 術 支 援 , 專 責 執 行 應 對 工 作 , 並 已 製 訂 全 面 之 工 作 計 劃 及 時 間 表 。
電 腦 系 統 所 需 之 提 升 及 修 改 均 按 計 劃 順 利 進 行 。 本 集 團 現 正 要 求 供 應 商 確 認 其 產 品 及 服 務 能 否 應 對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
本 集 團 已 訂 下 目 標 ,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第 二 季 達 至 全 面 應 對 , 預 計 公 元 二 千 年 電 腦 問 題 將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之 業 務 運 作 構 成 任 何 重 大 影 響 。
有 關 之 應 對 工 作 將 於 一 九 九 八 至 九 九 年 度 中 期 報 告 , 作 更 詳 盡 披 露 。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股 份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附 屬 公 司 於 截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止 六 個 月 內 概 無 購 買 、 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之 任 何 上 市 證 券 。
承 董 事 會 命
主 席
羅 康 瑞
香 港 ,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一 月 十 日
* 僅 以 資 識 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