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111 2. 重要會計政策概要(續) 2.1 編製基準(續) (i) 於本年度強制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 HKFRS (續) (b) HKFRS 9 「金融工具及相關修訂」 於本年內,本集團已應用 HKFRS 9 及與其他 HKFRS 有關的相應修訂。 HKFRS 9 就 1) 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的分類及計量,及 2) 金融資產的預期信用虧損(「預期信用虧損」)引入新規定。 本集團已根據 HKFRS 9 所載的過渡條文對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應用日期)尚未終止確認的金融工具 追溯應用 HKFRS 9 (即應用分類及計量規定(包括預期信用虧損模式下的減值)),而並無對 2018 年 1 月 1 日已終止確認的金融工具應用規定。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賬面值與 2018 年 1 月 1 日賬面值之 間的差額於期初保留盈利及其他權益部分確認,並無重列比較資料。 因此,若干比較資料未必可與根據 HKAS 39 「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編製的比較資料作比較。 應用 HKFRS 9 導致的會計政策披露於附註 2 。 下表呈列於首次應用日期( 2018 年 1 月 1 日)根據 HKFRS 9 及 HKAS 39 的金融資產的分類及計量(包括 減值)。 其他金融資產 儲備 可供出售 金融資產 按 HKFRS 9 規定按公允 價值計量 且其變動 計入損益 的金融資產 按公允 價值計量 且其變動 計入其他 綜合收益 的權益工具 其他儲備 保留盈利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 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HKAS 39 3,689 不適用 不適用 6,978 28,262 重分類: 來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3,689) 3,557 132 — — 轉自儲備 — — — (1,935) 1,935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 — 3,557 132 5,043 3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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