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126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2. 重要會計政策概要(續) 2.8 非金融資產之減值 各項須折舊或攤銷之有形及無形資產,當有事件出現或情況改變顯示賬面值可能無法收回時就減值進行評估。 減值虧損按資產之賬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額之差額確認。可收回金額以資產之公允價值扣除出售成本及使用價 值兩者之較高者為準。就評估減值而言,將會個別評估有形及無形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於無法個別估計可收回 金額時,資產按可分開識別現金流量(資產組)之最低層次組合。於分配減值虧損時,減值虧損會先分配以減低 任何商譽之賬面值(如適用),其後則根據該單位內各項資產賬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資產。資產的賬面值不會 減低於其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如可計量)、其使用價值(如可釐定)及零之最高者。除商譽外,已蒙受減值之非 金融資產在每個報告日期均就減值是否可能撥回進行檢討。 於其後撥回減值虧損時,資產(或資產組)的賬面值增加至經修訂的估計可收回金額,惟增加的賬面值不得超過 倘於過往年度未有就資產(或資產組)確認減值虧損時原應釐定的賬面值。撥回減值虧損即時於損益確認。 2.9 金融資產 (i) 分類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應用 HKFRS 9 前 本集團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下類別:貸款及應收款項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金融資產之分類乃取決於其收 購目的。管理層將於初始確認時為其投資分類。 (a) 貸款及應收款項 貸款及應收款項均為設有固定或可確定付款金額,以及不會在活躍市場上市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此 等項目計入流動資產之內,但由報告期末起計預期超過 12 個月後方變現或無意於其一般經營週期出 售或消耗或並非主要作為買賣目的之項目則劃分為非流動資產。本集團的貸款及應收款項由綜合財 務狀況表的應收款項(包含在「應收款項、按金及預付款項」中)及現金及銀行存款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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