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年報 163 5. 收入(續) 客戶合約之履約責任 碼頭操作服務 本集團提供上述碼頭操作服務。由於當本集團履約時,客戶同時收取並使用由本集團履約提供之利益,故此該等服務乃 按已完成之履約責任隨時間確認。該等服務之收入根據合約價格(扣除折扣,如有)確認。退款負債乃按直至報告期末就 已作出的銷售相關的應付客戶的預期折扣確認。 倉儲服務 本集團提供上述倉儲服務。由於當本集團履約時,客戶同時收取並使用由本集團履約提供之利益,故此該等服務乃按已 完成之履約責任隨時間確認。該等服務之收入根據合約價格確認。 6. 分部資料 本公司之核心管理隊伍被確定為主要營運決策者,其審閱本集團之內部報告以評估業績、分配資源及釐定經營分部。主 要營運決策者按業務性質及地區劃分不同分部以管理本集團之業務經營。 提供獨立財務資料的個別經營分部由主要營運決策者鑒定並由其各自的管理團隊經營。該等個別經營分部合計總額達致 本集團可呈報分部。 就業務及財務而言,管理層評估本集團業務經營之業績,包括港口業務、保稅物流業務、港口相關製造業務及其他業務。 (i) 港口業務包括由本集團及其聯營公司及合營企業經營之集裝箱碼頭業務及散雜貨碼頭業務。 本集團港口業務的可呈報分部如下: (a) 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 ‧ 珠三角 ‧ 長三角 ‧ 環渤海 ‧ 其他 (b) 中國大陸、香港及台灣以外之其他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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