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189 22. 合營企業權益(續) 收購於澳洲從事港口業務之合營企業(續) 紐卡斯爾港由多個實體及信託組成,乃通過租賃及轉租獲得澳洲東岸最大港口自 2014 年 5 月 30 日起計約 98 年之所 有權利及利益(「 Port of Newcastle 」)。 Gold Newcastle 為 CMU 於澳洲成立之實體,其唯一目的為持有若干資產(包括 Port of Newcastle )。 Port of Newcastle 餘下 50% 權益由一名獨立第三方持有。 該等交易於年內完成,且最終代價為 6.05 億澳元(相當於約港幣 34.88 億元),而因本公司董事認為本集團與相關合營 夥伴對該等被投資單位共同享有控制權,故本集團視 Port of Newcastle 之投資為合營企業權益入賬。 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團主要合營企業之詳情載於附註 44 。 本集團於報告期末的重大合營企業包括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Property Holdings) Trust (「 PONI Property Trust 集團」)及 Port of Newcastle Investments (Holdings) Trust (「 PONI Corporate Trust 集團」)。本集團所有合營企業 於綜合財務報表中均以權益法入賬。 有關 PONI Property Trust 集團及 PONI Corporate Trust 集團的財務資料概要載列如下。本集團投資的其他合營企業就 個別而言並不重大。以下財務資料概要為根據本集團主要會計政策編製的財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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