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215 38. 收購附屬公司(續)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續) 汕頭港集團及 HIPG 集團合共產生之虧損淨額為港幣 0.37 億元及收入為港幣 1.73 億元已計入本集團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溢利及收入。 倘該等收購事項已於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集團總收入將為港幣 89.81 億元,而年 內溢利將為港幣 67.05 億元。備考資料僅供說明用途,未必預示本集團於 2017 年 1 月 1 日完成該等收購事項可能實際 取得之收入及經營業績,亦並非擬作為未來業績預測。 假設該等收購事項已於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年初完成,為釐定本集團之「備考」收入及溢利,董事已經: ‧ 根據業務合併會計處理產生之公允價值(而非按收購前財務報表確認之賬面值)計算所收購物業、廠房及設備之 折舊以及土地使用權之攤銷;及 ‧ 根據本集團於業務合併後之資金水平、信用評級及債務╱股權狀況釐定借貸成本。 39. 透過收購一間附屬公司獲得資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於 2018 年 9 月,本公司之非全資附屬公司完成自一名獨立第三方收購深圳海星小野田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深圳小 野田 」)之額外 80% 股權(「小野田收購事項」)。於小野田收購事項後,本集團於深圳小野田之股權已由 20% 增加至 100% 。深圳小野田之前確認為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現金代價總額為人民幣 1.33 億元(相 當於約港幣 1.53 億元)。 由於該收購不符合業務合併之定義,故該交易入賬列作收購資產。 港幣百萬元 代價 現金 153 之前持有之於深圳小野田股權之公允價值 49 總代價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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