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31 委任付剛峰先生及熊賢良先生時,董事會經考慮(當 中包括)董事的資格、管理方面的專長及在相關行業 的經驗。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於 2012 年 3 月成立,成員包括一名執行董 事及五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提名委員會於 2018 年舉 行了四次會議,各成員之出席率載列如下: 成員姓名 於 2018 年 出席會議 次數 出席率 吉盈熙(提名委員會主席) 4/4 100% 白景濤 3/4 75% 李業華 4/4 100% 李國謙 4/4 100% 李家暉 4/4 100% 龐述英 4/4 100% 於本年度內,提名委員會檢討了董事會之架構、人數 及組成,根據上市規則第 3.13 條所載的獨立性規定, 評核了獨立非執行董事之獨立性,並且經考慮董事的 資格、管理方面的專長及在相關行業的經驗,就委任 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此外,提名委員會於 2018 年 3 月 20 日就委任付剛峰 先生為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 填補李晓鵬先生於 2018 年 1 月 11 日辭任後之空缺。 並於 2018 年 6 月 4 日就委任熊賢良先生為執行董事作 出建議,以填補王宏先生及時偉女士於同日辭任後之 空缺。另外,提名委員會於 2018 年 11 月 30 日接納胡 建華先生辭任執行董事兼董事會副主席之職務。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於 2013 年 8 月獲採納。本公司 在設定董事會成員組合時,會從多個方面考慮董事會 成員多元化,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 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知識及服務任期。董 事會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為原則,並在考慮人選時 以客觀條件充分顧及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的裨益。 提名委員會制訂可衡量的目標以執行董事會成員多元 化政策,當中甄選人選將如上文所載按一系列多元化 範疇為標準,而最終將按人選的長處及可為董事會提 供的貢獻而作決定。 鑒於對企業管治守則作出之最新修訂(於 2019 年 1 月 1 日生效),董事會已進一步於 2018 年 12 月 17 日採 納一項提名政策(「 提名政策 」)。 提名標準 提名委員會在評估及甄選董事候選人時,應考慮以下 準則: ‧ 品格和誠信; ‧ 資格,包括與本公司業務和公司戰略相關的專業 資格、技能、知識和經驗; ‧ 作為董事會成員,願意投入足夠的時間履行職 責; ‧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以及為實現董事會多元化而採 取的任何計衡量的目標; ‧ 要求董事會根據適用於本公司的上市規則設立獨 立董事,以及參考上市規則載列獨立指引以考慮 候選人是否被視為獨立董事; ‧ 適用於本公司業務或董事會建議的其他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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