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77 王宏先生及時偉女士亦因工作調動而辭任本公司執行 董事職務,於 2018 年 6 月 4 日起生效。 另外,胡建華先生因工作調動而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 兼董事會副主席,於 2018 年 11 月 30 日起生效。 按照組織章程細則第 89 條,王志賢先生、鄭少平先 生、李業華先生及龐述英先生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 依章告退,惟符合資格並願意膺選連任。 各董事與本公司訂立了為期三年的委任函。各董事任 期如下: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7 年 10 月 12 日起;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8 年 3 月 29 日起;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8 年 6 月 1 日起;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8 年 6 月 4 日起; 一位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9 年 2 月 18 日起; 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6 年 6 月 1 日起; 一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6 年 7 月 14 日;及 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之任期由 2017 年 3 月 22 日起。 各董事之委任乃受到根據組織章程細則規定輪席退任 所規限。 本公司已收訖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就其於本公司之獨立 性之週年確認書,並認為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均獨立於 本公司。 附屬公司董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至本報告日期擔任本公 司附屬公司董事的人士名稱為胡建華先生 ( 於 2018 年 11 月 30 日辭任 ) 白景濤先生、王志賢先生及鄭少平先 生。 董事服務合約 擬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之董事,概無與本 公司訂立不作出補償(法定補償除外)而不可於一年內 終止之服務合約。 董事於交易、安排或合約之權益 在年結日或本年度任何時間內,本公司、其控股公 司、其同系附屬公司或附屬公司概無訂立任何涉及本 集團之業務而本公司董事或其有關連實體直接或間接 擁有重大權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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