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8
2018 年 年 報 93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東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見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審計列載於第 99 至第 231 頁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貴集 團」)之綜合財務報表,此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損益表、綜合 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包括主要會計政策概要)。 我們認為,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 貴集團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之綜合財務狀況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表現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遵照香港《公司條例》妥為編製。 意見之基礎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我們根據該等準則承擔之責任於本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 報表須承擔之責任」一節中進一步闡述。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之專業會計師道德守則(「守則」),我們獨立於 貴集團,並已 根據守則履行其他道德責任。我們相信,我們已獲得之審計憑證能充分及適當地為我們之意見提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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