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99 2023 年年報 2. 重要會計政策概要(續) 2.2 綜合財務報表(續) (i) 附屬公司 ( 續 ) (b) 資產收購 當本集團收購一組不構成業務的資產及負債,則本集團識別及確認所獲得個別可識別資產 及所承擔負債,方式為首先將購買價按各自的公允價值分配至其後根據公允價值模式計量 的投資物業以及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購買價餘額繼而按其於購買日期的相對公允價值之 基準分配至其他可識別資產及負債。該交易不會產生商譽或議價收購之收益。 (c) 可選集中度測試 本集團可選擇對各項交易逐項應用可選集中度測試,該測試允許簡化評估所收購的業務及 資產組是否不屬於一項業務。倘所收購之資產總額公允價值實質上全部集中於一項或一組 類似的可識別資產,則符合集中度測試。被評估的總資產不包括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遞延 稅項資產及遞延稅項負債影響所產生的商譽。如符合集中度測試,則該組業務及資產被確 定為不屬於一項業務,毋須進一步評估。 (d) 不導致控制權變動之現有附屬公司擁有權權益變動 不導致控制權變動之非控制性權益交易入賬列作權益交易-即與擁有人以其作為擁有人身 份進行的交易。本集團權益及非控制性權益的相關部分的賬面值經已調整,以反映彼等於 附屬公司相關權益的變動(包括根據本集團與非控制性權益之權益比例重新歸屬本集團與 非控制性權益之相關儲備)。非控制性權益之間作出調整所產生任何差額以及已付或已收 代價之公允價值直接於權益確認並歸屬於本公司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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