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2023 年年報 35 於本年度內,本公司召開了 12 次全體董事會會議, 各董事之出席率載列如下: 董事姓名 於 2023 年 在其董事任期內 出席董事會 會議次數 出席率 馮波鳴 *1 4/4 100% 嚴剛 12/12 100% 楊 國 林 11/12 91.67% 徐頌 *2 11/12 91.67% 陸 永新 *3 12/12 100% 涂 曉 平 11/12 91.67% 陳曉峰 12/12 100% 陳遠秀 *4 11/11 100% 李家暉 12/12 100% 王志榮 *5 4/4 100% 黃珮華 12/12 100% 鄧仁杰 *6 7/7 100% 王秀峰 *7 7/7 100% 龐述英 *8 7/7 100% 吉盈熙 *9 不適用 不適用 *1 馮波鳴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及非 執行董事。 *2 徐頌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由本公司董事總經理調任為本公司 董事會副主席及首席執行官。 *3 陸永新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獲委任為本公司董事總經理。 *4 陳遠秀女士於 2023 年 3 月 21 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 *5 王志榮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 事。 *6 鄧仁杰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辭任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及非執行 董事。 *7 王秀峰先生於 2023 年 7 月 24 日辭任本公司董事會副主席、首席 執行官及執行董事。 *8 龐述英先生於 2023 年 6 月 2 日退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9 吉盈熙先生於 2023 年 3 月 21 日辭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成員之間概無重大財務、業務、家族或其他重 大╱有關關係。 為確保董事會可獲得獨立觀點及意見,提名委員會及 董事會每年經參考下列因素後評估董事之獨立性: (i) 履行其職責所需之品格、誠信、專業知識及經 驗; (ii) 對本公司事務投入之時間及精力; (iii) 就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申報利益衝突事項; (iv) 不參與本公司日常管理,亦不存在任何關係或 情況會影響其作出獨立判斷;及 (v) 履行其身為獨立董事之職責。 此外,經董事會主席批准後,在適當情況下,董事如 有需要可尋求獨立於本公司顧問的獨立法律、財務或 其他專業意見,費用由本公司承擔,以促使其有效履 行其職責。董事會將每年檢討該機制的實施有效性。 董事會認為上述機制足以有效確保董事會獲提供獨立 觀點及意見。 就每次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會議而言,各董事須聲明 彼是否於將予考慮之事宜中有任何利益衝突。倘主要 股東或董事存有董事會認為重大的利益衝突,則有關 事宜應以舉行董事會會議方式處理,而非以書面決議 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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