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2023 年年報 41 於本年度內,薪酬委員會已參考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之工作性質、職責之繁複程度及表現調整彼等之薪 酬,並推薦董事會批准。概無任何董事參與有關其本 身薪酬之討論。 根據董事薪酬政策,應付董事之薪金將按彼等個別僱 傭合約(如有)之條款,參考彼等在本公司的職務和責 任、經驗及當前市場情況及薪酬委員會之建議釐定。 董事酬金詳情載列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9 。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角色及職能如下: 1. 就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 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而具透明度的程序制訂 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2. 以下兩者之一: (i) 獲董事會轉授責任,釐訂個 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待遇;或 (ii) 向董事會建議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 薪酬待遇,此應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權利 及賠償金額(包括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的賠 償)。應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同類公司支付 的薪酬、須付出的時間及職責以及本集團內其 他職位的僱用條件; 3. 因應董事會所訂企業方針及目標而檢討及批准 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4. 檢討及批准向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就其喪 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須支付的賠償,以確保 該等賠償與合約條款一致;若未能與合約條款 一致,賠償亦須公平合理,不致過多; 5. 檢討及批准因董事行為失當而解僱或罷免有關 董事所涉及的賠償安排,以確保該等安排與合 約條款一致,若未能與合約條款一致,有關賠 償亦須合理適當; 6. 就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 會提出建議; 7. 確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不得參與釐定其 本身的薪酬; 8. 就其他執行董事的薪酬建議諮詢主席及╱或行 政總裁。如有需要,委員會應可尋求獨立專業 意見; 9. 審閱及╱或批准上巿規則第 17 章所述有關股份 計劃的事宜;及 10. 研究其他由董事會界定的課題。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條文第 E.1.5 條,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按組別劃分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包括董 事)的酬金載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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