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企業管治報告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44 3. 就外聘核數師提供非核數服務制定政策,並予 以執行。就此規定而言,「外聘核數師」包括與 負責核數的公司處於同一控制權、所有權或管 理權之下的任何機構,或一個合理知悉所有有 關資料的第三方,在合理情況下會斷定該機構 屬於該負責核數的公司的本土或國際業務的一 部份的任何機構。審核委員會應就任何須採取 行動或改善的事項向董事會報告,識別並提出 建議; 4. 監察本公司的財務報表以及年度報告及賬目、 半年度報告及(若擬刊發)季度報告的完整性, 並審閱報表及報告所載有關財務申報的重大意 見。審核委員會在向董事會提交有關報表及報 告前,應特別針對下列事項加以審閱: (i) 會計政策及實務的任何更改; (ii) 涉及重要判斷的地方; (iii) 因核數而出現的重大調整; (iv) 企業持續經營的假設及任何保留意見; (v) 是否遵守會計準則;及 (vi) 是否遵守有關財務申報的上市規則及法律 規定; 5. 就上述 (4) 項而言: (i) 審核委員會成員應與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 員聯絡。審核委員會須至少每年與本公司 的核數師開會兩次;及 (ii) 審核委員會應考慮於該等報告及賬目中所 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或不尋常事項, 並應適當考慮任何由本公司屬下會計及財 務匯報職員、監察主任或核數師提出的事 項; 6. 檢討本公司的財務監控,以及風險管理及內部 監控系統; 7. 與管理層討論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確保 管理層已履行職責建立有效的系統。討論內容 應包括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 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 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是否充足; 8. 主動或應董事會的委派,就有關風險管理及內 部監控事宜的重要調查結果及管理層對調查結 果的回應進行研究; 9. 與核數師討論在中期及全年賬目審核中出現的 問題及存疑之處,以及核數師希望討論的其他 事宜(如有需要,可在管理層避席的情況下進 行); 10. 審閱外聘核數師給予管理層的《審核情況說明函 件》、核數師就會計紀錄、財務賬目或監控系統 向管理層提出的任何重大疑問及管理層作出的 回應; 11. 如年報載有關於公司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 的陳述,則應於提呈董事會審批前先行審閱; 12. 如本公司設有內部審核職能,則應審閱內部審 核計劃,以確保內部和外聘核數師的工作得到 協調,也須確保內部審核職能在本公司內部有 足夠的資源運作,並且有適當的地位,以及檢 討及監察其成效; 13. 確保董事會及時回應於外聘核數師給予管理層 的審核情況說明函件中提出的事宜;

RkJQdWJsaXNoZXIy NTk2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