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董事會報告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72 附註: (i)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2 年 4 月 8 日的公告及 2022 年 4 月 14 日的補充公告。本集團一直就本集團成員公司營運的多個港口 及碼頭向 MSC 集團提供多項碼頭服務(「 碼頭服務交易 」)。於 2022 年 4 月 8 日,根據本公司所採納關連交易管理制度(其載 有本集團成員公司就根據上市規則進行關連交易而應遵守的指 引),本集團相關成員公司及 MSC 集團相關成員公司就各碼頭 服務交易訂立具體協議。同日,董事決議就本集團成員公司就 碼頭服務交易應收 MSC 集團的年度最高服務費總額設定年度上 限,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為港幣 25.2 億元。本集團 就碼頭服務交易已收及應收 MSC 集團的服務費總額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為港幣 18.4482 億元。 MSC 間接持有 Lomé Container Terminal S.A. (本公司附屬公司) 50% 的權益。因 此, MSC 為本公司附屬公司層面的關連人士。 (ii)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2 年 9 月 29 日的公告。於 2022 年 9 月 29 日,招商局保稅物流(本公司擁有 60% 權益的附屬公司)與 深圳巿南油訂立倉庫服務協議,就深圳巿南油於深圳前海向招 商局保稅物流提供倉庫服務,自交割日期(其為於深圳巿南油 取得消防部門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及書面竣工記錄後 10 個營業日 內)起為期三年(「 倉庫服務協議 」)。應付深圳巿南油的費用包括 服務費及管理費,招商局保稅物流亦應以現金及銀行保函的方 式向深圳巿南油提供保證金。董事決議將截至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各年根據倉庫服務協議 應付深圳巿南油的費用總額的年度上限分別設定為人民幣 1,100 萬元(相當於約港幣 1,222 萬元)、人民幣 4,500 萬元(相當於約 港幣 5,000 萬元)、人民幣 4,600 萬元(相當於約港幣 5,111 萬 元)及人民幣 3,600 萬元(相當於約港幣 4,000 萬元)。招商局保 稅物流根據倉庫服務協議已付及應付深圳巿南油的費用總額於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為人民幣 3,572 萬元(相當於約港 幣 3,968 萬元)。深圳巿南油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 CMG 的附 屬公司,故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iii)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2 年 9 月 29 日的公告。於 2022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與招商局財務訂立金融服務協議,以載列與 (i) 本 集團於招商局財務存放存款; (ii) 招商局財務提供清算及結算服 務; (iii) 招商局財務提供貸款及其他信貸服務; (iv) 提供外匯清 算及結算服務;及 (v) 提供其他金融服務(包括理財、證券承銷 及金融諮詢服務)有關的未來交易的框架,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止為期三年(「 2023 年金融服務協議 」)。 關於 (i) 本集團於招商局財務存放存款,董事已決議於 2023 年 金融服務協議期限內任何時間將最高存款金額設定為港幣 21 億 元。根據 2023 年金融服務協議,有關 (ii) 本集團就提供清算及 結算服務應付的費用; (iii) 本集團就提供外匯清算及結算服務應 付的費用; (iv) 本集團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務應付的費用;及 (v) 本集團存放存款所產生的利息收入,董事決議將截至 2023 年、 2024 年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分別設定 為港幣 1,000 萬元、港幣 1,000 萬元、港幣 1,000 萬元及港幣 8,100 萬元。就 (i) 提供清算及結算服務; (ii) 提供外匯清算及結 算服務;及 (iii) 提供其他金融服務應付的費用的年度上限的適 用百分比率低於 0.1% ,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1) 條構成符 合最低豁免水平的持續關連交易,獲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 十四 A 章下股東批准、年度審核及所有披露規定。關於本集團 於招商局財務存放存款,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 集團存入的最高存款金額為港幣 20.1045 億元。於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公司根據 2023 年金融服務協議已收及應 收總利息收入為港幣 2,096 萬元。招商局財務為本公司最終控 股公司 CMG 的附屬公司,故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iv)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2 年 12 月 29 日的公告。於 2022 年 12 月 29 日,招商局貨櫃服務有限公司(「 招商貨櫃 」,本公司間接 全資附屬公司)與友聯訂立船隻泊位服務協議,據此,友聯同 意按每拖輪港幣 3,300 元的收費繼續提供拖輪引領船隻進出青 衣碼頭,年期由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一年,而招商貨櫃則須負責就每次拖輪引領船隻進出青衣碼頭 支付每拖輪港幣 390 元的燃油附加費(「 2023 年船隻泊位服務協 議 」)。董事決議將有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招商貨櫃 根據 2023 年船隻泊位服務協議應付的船隻泊位費總額的年度上 限設定為港幣 1,200 萬元。招商貨櫃根據船隻泊位服務協議就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服務期間已向及應向友聯支付 的船隻泊位費總額為港幣 812 萬元。友聯為本公司最終控股公 司 CMG 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故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v)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 2022 年 12 月 29 日的公告。於 2022 年 12 月 29 日,本公司與招商國科訂立綜合服務框架協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兩年,以制定與招商 國科向本集團成員公司提供技術諮詢服務、軟件開發及信息系 統集成服務有關未來交易的框架(「 2023 年招商國科綜合服務 框架協議 」)。董事決議將有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兩個年度各年本集團根據 2023 年招商國科綜合 服務框架協議應付的服務費總額的年度上限設定為人民幣 3 億 元(相當於約港幣 3.30 億元)。本集團根據綜合服務框架協議就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服務期間已向及應向招商國科 支付的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 8,060 萬元(相當於約港幣 8,954 萬 元)。招商國科為本公司主要股東 CMPG 的附屬公司,故為本公 司的關連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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