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77 2023 年年報 獨立核數師報告 致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東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見 本核數師(以下簡稱「我們」)已審計列載於第 83 至第 203 頁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貴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統稱「貴集團」)之綜合財務報表,此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綜合財務狀況表與截至該日止 年度之綜合損益表、綜合損益及其他綜合收益表、綜合權益變動表及綜合現金流量表,以及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包括重大會計政策資料及其他說明資料)。 我們認為,綜合財務報表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真實而公平地反映 貴集團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綜合財務狀況及其截至該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表現 及綜合現金流量,並已遵照香港《公司條例》妥為編製。 意見之基礎 我們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審計準則(「香港審計準則」)進行審計。我們根據該等準則承擔之責任於 本報告「核數師就審計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之責任」一節中進一步闡述。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之專業會計師道德 守則(「守則」),我們獨立於 貴集團,並已根據守則履行其他道德責任。我們相信,我們已獲得之審計憑證能 充分及適當地為我們之意見提供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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