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財務回顧 108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報 (b) 陽光巴士有限公司、開大旅遊服務有限公司、敬業旅運有限公司、盈利環球有限公 司、奔騰旅運有限公司、前線運輸有限公司及壽聯小巴有限公司(統稱為「陽光巴士集 團」) 與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若干附屬公司訂立的穿梭巴士服務協議 如本年報第 235 至 236 頁的財務報表附註 34(a) 所述,陽光巴士集團(若干本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新鴻基 地產的若干附屬公司訂立若干穿梭巴士服務合約(「穿梭巴士服務協議」),據此陽光巴士集團同意於 2019 年 3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期間提供及經營多項穿梭巴士服務。提供穿梭巴士服務的服務費用根據有關合約中指明 的收費率收取,每部巴士每小時收取港幣 350 元至港幣 530 元不等,在釐定收費率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如所 要求提供的巴士數量和型號、所要求的服務日數和時數、相關成本及預期的載客量和路線,並參考當時的市場 收費率作為價格指標,即在市場中,相似巴士營運收取的服務費。穿梭巴士服務協議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 續關連交易,本公司已在 2020 年 8 月 20 日發出的公告中披露相關細節。按 2020 年 8 月 20 日之公告所披露,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陽光巴士集團 根據穿梭巴士服務協議的應收上限金額估計分別不會超過港幣 6,850,114 元、港幣 4,206,232 元及港幣 244,413 元。此等上限金額乃主要參考 (i) 有關合約中指明的收費率;及 (ii) 預期的服務需求釐定。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陽光巴士集團根據穿梭巴士服務協議已收或應收的服務費(包括基本服務、超時服務、按需要提供額 外服務的費用,以及隧道費用)為港幣 6,299,000 元( 2019 年為港幣 10,979,000 元)。穿梭巴士服務協議下的交 易只須遵守上市規則的匯報、公佈及年度檢討規定,而無須取得獨立股東的批准。 (c) TM PROPERTIES INVESTMENT LIMITED (「 TMPI 」) 出售於 TMPI 的 50% 權益 如本年報第 237 頁的財務報表附註 35 所述,於 2020 年 11 月 9 日, TM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 (「 TMPH 」)(本 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 Mega Odyssey Limited (「 Mega Odyssey 」)(新鴻基地產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本 公司及新鴻基地產訂立買賣協議(「買賣協議」),據此, (i)TMPH 同意出售及 Mega Odyssey 同意購買 TMPI 一股已 發行之普通股(佔 TMPI 全部已發行股本的 50% );及 (ii)TMPH 同意轉讓及 Mega Odyssey 同意受讓 TMPI 欠 TMPH 的 貸款之 50% (無抵押,免息及應要求償還),總代價為港幣 750,512,189 元(可予調整)。於 2020 年 12 月 29 日, TMPH 、 Mega Odyssey 、本公司、新鴻基地產及 TMPI 訂立股東協議(「股東協議」),據此,各訂約方將同意管理 TMPI 及發展位於屯門建豐街 1 號屯門市地段第 80 號的之物業作寫字樓、商舖及服務用途(受限於獲得香港特別 行政區政府相關之批准)。獨立工料測量師估計現時項目成本約為港幣 5,800,000,000 元,將由 TMPH 及 Mega Odyssey 平均承擔。根據上市規則,買賣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一項主要交易及關連交易,並須遵 守上市規則的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在買賣協議中擬進行的交易的詳情分別在本公司於 2020 年 11 月 9 日及 2020 年 11 月 27 日的公告和通函中披露,而該等交易已於 2020 年 12 月 17 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上 獲得獨立股東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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