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企業管治報告 116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報 董事的重選 公司制訂具透明度的正式程序委任新董事。在有需要填補董事會的臨時空缺時,任何一名人士可於任何時間由股東於 股東大會上,或由董事會經提名委員會推薦,委任為董事會成員。獲董事會委任填補臨時空缺的董事須於獲委任後的 首次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但有資格在同一大會上參與重選。所有董事均有指定的任期,及須最少每三年一次在公司 股東週年大會上依章輪值退任並參與重選。全體董事現時的服務任期均不超過三年。即使董事的任期尚未屆滿,在適 當地根據公司細則召開罷免董事的股東大會上,股東有權通過載有詳細原因的特別決議案罷免其職位。 個別董事的選舉須由股東按個別決議案批准。如要重新委任服務董事會已過九年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公司須在載有有 關召開股東週年大會通告的通函中,解釋公司為何認為該名董事仍具獨立性,以及為何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其連任。 董事的重選 於 2020 年股東週年大會上,本公司四位董事陳祖澤博士太平紳士 GBS 、伍兆燦先生、馮玉麟先生、李澤昌先生依章 輪值退任,並均獲重選為本公司董事。 郭炳聯太平紳士、雷中元先生 M.H. 、伍穎梅太平紳士、李家祥博士太平紳士 GBS, OBE 、廖柏偉教授太平紳士 SBS 、 曾偉雄太平紳士 GBS, PDSM 、張永銳博士 BBS 及李鑾輝太平紳士將退任本公司董事,並願意於 2021 年股東週年大 會應選連任。上述退任董事均符合資格並獲得提名委員會提名,以及獲董事會推薦於 2021 年股東週年大會上候選連 任。每位董事的選舉將按個別決議案,由股東以投票的方式表決。 提名董事候選人的程序 股東有權於本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提名一位人士候選董事,提名董事候選人的程序登載於本公司及聯交所的網站。 董事免責及保障 公司已就董事可能牽涉法律訴訟而安排適當保險,以向因公司業務而承擔法律責任的董事作出彌償。此等彌償於 2020 年內生效,並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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