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109 2021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 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的組成,使集團得以維持比例均衡的高質素執行與非執行董事,並具備集團業務所需的相關技能、行業知識、 親身經驗和多元視野。於 2021 年 12 月 31 日,董事會由 15 名董事組成,其中 5 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9 名為非執行董 事及 1 名為執行董事。在指定的 4 個董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監 督下,高級管理人員負責集團業務的日常管理。董事會及各董事委員會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主席。於 2021 年 12 月 31 日,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組成概述如下: 獨立 非執行董事 非執行董事 執行董事 總數 董事會 5 9 1* 15 董事委員會︰ 常務委員會 3 4 1* 8 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 3 1 – 4 薪酬委員會 3 2 – 5 提名委員會 2 1 – 3 * 董事總經理 雖然非執行董事不會參與集團業務的日常管理,但會密切審視管理層在達致既定企業目標方面的表現,從而監管公司 的管治程序。他們的貢獻包括參與董事會會議,並在會上就集團的策略、政策、表現、問責性、資源、要員任命、操 守準則等事宜提供獨立意見。非執行董事的任期為三年。 獨立非執行董事對提交董事會的事宜提供嚴格和客觀的審視,並確保董事會全面考慮股東的利益,而關連交易及其他 事宜亦得到董事會公平和透徹的考慮。 所有企業通訊均會列明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名字。根據上市規則第 3.13 條,所有獨立非執行董事已向聯交所及本公司 以書面確認其獨立性,而本公司亦視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獨立人士。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規則條文中有關董事會成員最少 須有三分之一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附錄 14 的強制披露要求第 B(h) 條,董事會成員之間的關係已於年報的「董事簡介」部分作出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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