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150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報 董事會報告書 股權掛鈎協議(續) 購股權計劃(續) * 為本公司普通股於授出日期之加權平均收市價。 附註 1 :所有購股權均逐步歸屬及行使,而可予行使的購股權的最高百分比分階段釐定如下: 佔已授出購股權百份比 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後 30% 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後 60% 在 2019 年 10 月 31 日或之後 100% 附註 2 :所有購股權均逐步歸屬及行使,而可予行使的購股權的最高百分比分階段釐定如下: 佔已授出購股權百份比 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後 50% 在 2022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後 100% 附註 3 :所有購股權均逐步歸屬及行使,而可予行使的購股權的最高百分比分階段釐定如下: 佔已授出購股權百份比 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後 30% 在 2022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後 60% 在 2023 年 11 月 19 日或之後 100% 有關授出購股權的會計政策及每購股權的加權平均值的資料分別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1(x)(iv) 及附註 21 。 除上文所述外,年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未訂立任何安排,可使本公司董事能夠透過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 人團體之股份或債權證獲得利益。 董事之服務合約 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並無與擬於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大會上候選連任之董事訂立任何於一年內若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 終止其合約時,需作出賠償(除法定賠償外)而尚未屆滿的服務合約 董事之交易、安排或合約權益 正如在財務報表附註 34(a) 中披露,集團的若干附屬公司與一名股東(即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 的若干附屬公司進行交易。梁乃鵬博士、李家祥博士、郭炳聯先生、馮玉麟先生及張永銳博士為新鴻基地產及╱或 新鴻基地產保險有限公司的董事,李鑾輝先生及龍甫鈞先生為新鴻基地產的僱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V 部, 郭炳聯先生為新鴻基地產的董事及在新鴻基地產已發行股份中擁有或視作擁有逾 5% 股權而於該等交易中持有重大權 益。 除上文所述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參與簽訂任何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約,使本公司董事於本年度完結之日 或在本年度任何期間內享有重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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