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168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報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主要會計政策 (續) (c) 會計政策的變動 本集團已將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後與 2019 冠狀病毒 病相關的租金優惠」應用於本會計期間的該等財務報表。除《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外,本集團並 沒有採用尚未於本會計期間生效的任何新訂準則或詮釋。採納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影響於下文論述: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後與 2019 冠狀病毒病相關的租金優惠」 ( 2021 年修訂本) 本集團先前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之可行權宜方法,允許承租人於達致合資格條件後毋須評估 2019 冠狀 病毒病直接產生的若干租金優惠是否屬租賃修訂。其中一項該等條件要求租賃付款減免僅影響原定於指定時限或 之前應付之付款。 2021 年修訂本將該時限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延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集團已選擇提早於本財政年度採納 2021 年修訂本。此舉對 2021 年 1 月 1 日的權益期初結餘並無影響。 (d) 附屬公司 附屬公司是指集團控制之實體。當集團對某實體有控制權,是指集團能夠或有權享有來自參與該實體業務之浮動 回報,並能運用其權力以影響該等回報。在評估集團是否有控制權時,只以實質權利(集團及其他方所持有者) 為考慮因素。 在附屬公司之投資將由取得控制權當日起合併入綜合財務報表內,直至控制權結束當日止。集團內公司間之結 餘、交易及現金流,以及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所產生之任何未變現盈利,將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予以全面抵 銷。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變現虧損按與未變現盈利相同之方式抵銷,惟只限於未變現虧損並不顯示存 在減值的情況。 集團於附屬公司的權益變更,如不構成失去控制權,這些變更會被視為權益交易,於綜合權益的控制性權益及非 控制性權益將會被調整,以反映相關權益的轉變,但不會調整商譽及確認收益或損失。 如集團失去附屬公司控制權,該權益變更會被視為出售該附屬公司的全部權益,其收益或損失將會計入損益表。 於失去附屬公司控制權當日,任何仍然持有的前附屬公司權益將會以公平價值確認,而該金額將被視為金融資產 初始確認的公平價值(見附註 1(g) ),或(如適用)初始確認聯營公司或合營公司(見附註 1(e) )投資的成本。 在本公司財務狀況表內的附屬公司投資乃按成本減去累計減值虧損列賬(見附註 1(n)(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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