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171 2021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主要會計政策 (續) (g) 其他債務及股權證券投資 (續) (ii) 股權投資 股權證券投資分類為按公平價值計入損益表,除非股權投資並非持作買賣目的,且於初次確認投資時,集 團選擇指定投資為按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不可劃轉),以致公平價值的後續變動於其他全面收益確 認。有關選擇乃按工具個別作出,惟僅當發行人認為投資符合權益定義時方可作出。當作出有關選擇後,於 其他全面收益累計的金額繼續保留於公平價值儲備(不可劃轉),直至投資被出售為止。出售時,於公平價 值儲備(不可劃轉)累計的金額轉撥至保留盈利,而非劃轉至損益表。來自股權證券投資(不論分類為按公平 價值計入損益表或按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息,均按照附註 1(u)(v) 所載政策於損益表確認為其他 收入。 (h) 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平價值確認,隨後在每個報告期終重新計算其公平價值。因重新計算公平價值而產生的收益或 虧損即時於損益表確認,但若衍生工具符合現金流量對沖會計法的規定,其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則視乎被對沖項目 的性質進行確認(見附註 1(i) )。 (i) 現金流量對沖 集團將若干衍生工具指定為對沖工具,以對沖極有機會預測交易中因匯率變動(現金流量對沖)而產生的相關現 金流變動。 若衍生金融工具被指定用以對沖已確認資產或負債或極有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所產生的現金流變動或已訂約未來 交易的外匯風險,該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平價值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其有效部分於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並另於權 益賬中的對沖儲備累計,任何損益的非有效部分則即時於損益表確認。 如果預期交易的對沖其後引致需確認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相關的收益或虧損便會從權益賬中轉出,然後計 入非金融資產或負債的初始成本或其他賬面金額內。 倘對沖不再符合對沖會計標準(包括對沖工具到期或被出售、終止或行使時),則對沖會計處理將可能被中止。 當對沖會計處理中止,但預測的對沖交易仍然預期發生,對沖儲備中累計的金額仍為權益,直至交易發生,並根 據上述政策確認。倘預期不再進行對沖交易,則對沖儲備中累計的金額將立即從權益重新分類至損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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