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176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報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主要會計政策 (續) (n) 信貸虧損及資產減值 (續) (i) 金融工具信貸虧損 (續) 信貸風險顯著增加 在評估自首次確認之金融工具的信貸風險是否顯著增加時,集團將報告日時評估的金融工具違約風險與首次 確認日時評估的金融工具違約風險進行比較。在進行重新評估時,集團考慮為發生違約事件,當 (i) 借款人不 可能就其對集團的信貸責任作出全額支付,而集團沒有採取行動如變現證券(如果持有);或 (ii) 該金融資產 已逾期 90 天。集團考慮合理而可支持的定量及定性信息,包括無需過多的成本或努力則可取得的歷史經驗 及前瞻性信息。 在評估自首次確認後信貸風險是否顯著增加時,特別考慮以下資料: - 未能在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或利息; - 金融工具外部或內部信貸評級(如有)已實質出現或預期將出現顯著惡化; - 債務人的經營業績已實質出現或預期將出現顯著惡化;及 - 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現存或預測將出現的轉變嚴重影響債務人向集團履行義務的能力。 根據金融工具性質,對信貸風險顯著增加的評估按個別基礎或集體基礎進行。當評估以集體基礎進行,金融 工具根據共同信貸風險特徵進行分組,例如逾期狀況及信貸風險評級等。 各報告日期重新計量的預期信貸虧損反映自首次確認以來金融工具信貸風險的變動。預期信貸虧損金額的任 何變動均於損益表中確認為減值損益。集團確認所有金融工具的減值損益,並通過虧損撥備賬戶對其賬面金 額進行相應調整,惟以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可劃轉)計量的債務證券投資除外,其中虧損撥備於其 他綜合收益確認及於公平價值儲備(可劃轉)中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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