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2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報 236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33 或有負債 於 2022 年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就若干全資附屬公司獲得的銀行貸款向銀行提供擔保。 於報告期終,董事並不認為本公司可能因此等擔保安排而遭受索償。本公司於報告期終根據所作擔保而承受的 最高負債額是獲得擔保的附屬公司已提取的信貸金額,即 2,490,000,000 元( 2021 年為 1,675,000,000 元)。 本公司並無就擔保確認任何遞延收入,因為擔保的公平價值無法可靠地計量,而且沒有交易價格。 34 與有關連人士的重大交易 除本財務報表其他地方披露之交易及結餘外,集團還與有關連人士進行以下重大交易: (a) 與有關連公司的交易 收益╱(支出) 2022 年 2021 年 交易性質 附註 千元 千元 巴士服務收費 (i) 及 (ii) 42,582 45,745 已付保險費 (iii) (115,117) (136,470) 物業管理服務的已付及應計費用 (iv) (851) (840) 項目管理服務及契約修訂的已付及應計費用 (v) – – 建築合約的已付及應計費用 (vi) – – 廣告收入 (vii) 348 2,501 服務收入 (viii) 3,677 5,000 平台費用收入 (ix) 2,473 – 附註: (i) 年內,集團向本公司主要股東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的若干附屬公司提供巴士服務(「穿梭巴士服務協議」),有關詳 情已在本公司於 2022 年 8 月 5 日的公告中作出披露。穿梭巴士服務協議的已收及應收款項為 5,876,000 元( 2021 年為 2,776,000 元)。年內, 集團亦向新鴻基地產的若干附屬公司提供巴士服務(「其他穿梭巴士服務協議」)。其他穿梭巴士服務協議的已收及應收款項為 2,101,000 元( 2021 年為 4,230,000 元)。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團應收這些公司的餘額為 2,976,000 元( 2021 年為 1,830,000 元)。 (ii) 集團亦為由新鴻基地產附屬公司及其若干成員(「新鴻基地產集團」)管理的若干住宅項目的居民提供巴士服務,而新鴻基地產集團以代 理人身份收取服務費(「巴士服務安排」)。集團就這些巴士服務安排已收及應收的款項為 34,605,000 元( 2021 年為 38,739,000 元)。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團應收這些公司的餘額為 8,915,000 元( 2021 年為 8,301,000 元)。 (iii) 於 2019 年,集團與新鴻基地產的附屬公司新鴻基地產保險有限公司(「新鴻基地產保險」)訂立合約,由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期間(「 2020/21 年醫療及牙科保險安排」)為本集團提供醫療及牙科保險服務。於 2020 年,集團與新鴻基地產保險簽訂多份合約,由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2021/22 年保險安排」)為集團提供各類保險服務。於 2021 年,集團與新鴻基地產保險簽訂若干補充 保險政策,由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間(「 2022 補充汽車保險安排」)為集團提供第三者及乘客汽車責任保險服務。年內, 按 2020/21 年醫療及牙科保險安排、 2021/22 年保險安排及 2022 補充汽車保險安排已付及應付款項為 115,117,000 元( 2021 年為 136,470,000 元)。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集團按上述合約並無未償還應付餘額( 2021 年為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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