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180 2023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會報告書 僱員退休福利計劃 (續) (a) 界定利益退休福利計劃 (續) 九巴日薪職工退休金計劃 (i) 該計劃於 1983 年 7 月 1 日設立,並由該日起生效。 (ii) 該計劃之精算師為雷詠芬小姐(美國精算師公會會員)。精算估價乃採用「到達年齡籌資方法」(見下文 附註),以計算計劃所需的供款額。其他主要假設為:薪金增長率為每年 4.0% 、死亡率以 2022 年香港 人口生命表為準,以及正常退休年齡為 60 歲。 (iii) 該計劃的資產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市值為港幣 1,728,880,000 元( 2022 年為港幣 1,734,081,000 元)。 (iv) 基於對該計劃未來經濟表現的假設和人口統計模式的經驗,並假設需要加快使用過往服務盈餘以抵銷 集團的供款需要,集團於截至 2023 年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暫停供款。 (v) 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該計劃以持續運作基準計算之資金盈餘為港幣 1,166,179,000 元( 2022 年為港 幣 1,102,413,000 元),而以即時解散基準計算之資金盈餘則為港幣 1,168,388,000 元( 2022 年為港幣 1,107,124,000 元)。 附註: 於財務報表列賬的界定利益退休福利計劃負債額,是以預計單位信貸法,根據不同的精算假設計算(見財務報表附註 1(x)(ii) 及 21 )。 (b) 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計劃 新地強積金僱主營辦計劃(「新地強積金計劃」) 集團亦是新地強積金計劃之成員。該計劃為一項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計劃,是為大多數未能參與界定利益退 休福利計劃的僱員而設,並由一獨立信託人管理。新地強積金計劃之資產乃與集團之資產分開,並由獨立 管理的基金持有。集團需視乎有關僱員在集團的服務年資而定,作出相等於有關僱員薪金 5% 至 12% 之供 款。僱員則需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向新地強積金計劃作出相等於僱員有關收入 5% 之供款,而每月的有關收入之上限為港幣 30,000 元(於 2014 年 6 月 1 日之前為港幣 25,000 元)。年內,集團向 新地強積金計劃之供款已於產生時在損益表內扣除。僱員在權益未歸屬前離職而被沒收的供款將用以抵銷 集團在有關財政年度之供款。年內所使用的被沒收供款,以及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動用之被沒收供款,對 集團並不顯著。 銀行貸款 於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團向銀行貸款之詳情,刊載於財務報表附註 25 。 主要顧客及供應商 來自集團之首五大客戶收入佔集團全年總收入不足 30% 。 從集團之首五大供應商全年所購買的貨品值佔集團購貨總額不足 30% 。 財務匯報 集團最近 10 個財政年度之業績、資產及負債撮要刊載於本年報第 275 及 27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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