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200 2023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重大會計政策 (續) (c) 會計政策的變動 (續) (iii) 香港會計師公會就取消強積金-長服金對沖機制之會計影響之新指引 如附註 30 所披露,於 2022 年 6 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刊憲《 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 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將自 2025 年 5 月 1 日(「過渡日期」)起生效。一旦修訂條例 生效,僱主自過渡日期起概不得使用其於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計劃下之強制性供款所產生之任 何累計權益減少有關僱員服務年期之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取消對沖機制」)。另外,於過渡日期 前就服務年期之長服金將按僱員緊接過渡日期前之月薪及截至過渡日期之服務年期計算。 於 2023 年 7 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取消強積金-長服金對沖機制之會計影響》,就有關對沖機制及 取消該機制提供會計指引。指引尤其指出實體可將預期用於減少應付予僱員長服金之強制性強積金供 款所產生之累計權益視為該僱員對長服金之供款而入賬。 然而,倘採用此方法,則於 2022 年 6 月修訂條例頒佈後,將不再允許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僱員 福利」第 93(b) 段中之可行權宜方法,即先前允許有關視作供款於作出供款期間確認為服務成本扣減 (負服務成本);反之,該等視作供款應以與總長期服務金福利相同的方式歸屬於服務期間。 為更妥善反映取消對沖機制的實質影響,本集團已更改其有關長服金負債的會計政策,並已追溯應用 上述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在修訂條例頒佈的同時,終止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93(b) 段的實際權 宜方法,導致於 2022 年 6 月對截至該日的服務成本進行追補損益調整,對 2022 年餘下時間的當期服務 成本、利息開支及精算假設變動的重新計量影響產生相應影響(見附註 30 ),並對長期服務金負債的比 較賬面值作出相應調整。該會計政策變動並未對 2022 年 1 月 1 日的期初權益結餘造成任何影響,亦未對 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層面上的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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