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276 2023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匯報 截至 12 月 31 日止年度(以港幣呈列) 附註: (a) 2017 年出售路訊通控股有限公司構成一項已終止經營業務。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5 號「持作出售的非流動資產及已終止經營業務」,集 團已就此重列 2016 年的可比較資料。 (b) 本集團於 2018 年 1 月 1 日首次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根據所選用的過渡方法,比較資料不予重列。 (c) 因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租賃」,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集團變更其有關承租人會計模式之會計政策。根據準則之過渡性條文,會 計政策變動獲採納的方式為透過以確認於 2019 年 1 月 1 日的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初始確認該等資產及負債後,集團(作為承租人)須確認租 賃負債未付餘額所產生的利息費用及使用權資產折舊,而非過往於租期內按直線基準確認根據經營租賃所產生的租賃費用之政策。根據所選 用的過渡方法,比較資料不予重列。 (d)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本集團改變了其有關投資物業及發展中投資物業的計量的會計政策,由使用成本模式改變至使用公平價值模 式。這些變化於 2022 年及 2021 年已追溯應用及比較金額已作相應重列。 (e) 於 2022 年 6 月,香港特區政府刊憲《 2022 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於 2023 年 7 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 《取消強積金-長服金對沖機制之會計影響》,就有關對沖機制及取消該機制提供會計指引。為更妥善反映取消對沖機制的實質影響,本集團 已更改其有關長期服務金的會計政策,並已追溯應用上述香港會計師公會指引。 2022 年的有關比較金額已作相應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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