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125 2024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b) 陽光巴士有限公司 與新鴻基地產若干附屬公司訂立的穿梭巴士服務合約 如本年報第 262 至 263 頁的財務報表附註 35(a) 所述,陽光巴士有限公司與新鴻基地產的若干附屬公司訂立 若干穿梭巴士服務合約(「穿梭巴士服務合約」),據此陽光巴士有限公司同意提供及經營多項穿梭巴士服 務。提供穿梭巴士服務的服務費用根據有關合約中指明的收費率收取,每部巴士每小時收取港幣 300 元至 港幣 600 元不等,在釐定收費率時,會考慮多項因素,如所要求提供的巴士數量和型號、所要求的服務日 數和時數、相關成本及預期的載客量和路線,並參考當時的市場收費率作為價格指標,即在市場中,相 似巴士營運收取的服務費。穿梭巴士服務合約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本公司已在 2024 年 3 月 21 日發出的公告中披露相關細節。 按 2024 年 3 月 21 日之公告所披露,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陽光 巴士有限公司根據穿梭巴士服務合約應收的服務費上限金額估計分別不會超過港幣 7,661,000 元及港幣 9,427,000 元。此等全年上限金額乃主要參考歷年金額、有關合約中指明的收費率及預期的服務需求釐 定。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陽光巴士有限公司根據穿梭巴士服務合約已收及應收的服務費(包 括基本服務、超時服務、按需要提供額外服務的費用,以及隧道費用)為港幣 6,700,000 元( 2023 年為港幣 5,370,000 元)。 穿梭巴士服務合約下的交易只須遵守上市規則的匯報、公佈及年度檢討規定,但無須取得獨立股東的批 准。 (c) KT REAL ESTATE LIMITED (「 KTRE 」) 與新鴻基地產(銷售及租賃)代理有限公司(「 SHKRE(SL) 」)訂立的辦公處所租賃管理協議及零售 處所租賃管理協議及與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KSMS 」)訂立的物業管理協議 如本年報第 262 至 263 頁的財務報表附註 35(a) 所述,於 2022 年 12 月 29 日, KTRE 及新鴻基地產的全資附屬公 司 Turbo Result Limited (「 TRL 」)(按等額權益分權共同持有位於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 98 號之 The Millennity ) 與 SHKRE(SL) 訂立了一份辦公處所租賃管理協議及零售處所租賃管理協議,據此 SHKRE(SL) 獲委任為 The Millennity 中辦公及零售處所單位及泊車位的獨家市場推廣及租賃代理及管理人,生效期由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 2023-2025 辦公及零售處所租賃管理協議」)。於 2022 年 12 月 29 日, KTRE 及 TRL 與新鴻基地產的全資附屬公司 KSMS 訂立了一份物業管理協議,據此 KSMS 獲委任為 The Millennity 中辦公╱零售處所單位的物業經理,生效期由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為期 3 年 (「 2023-2025 物業管理協議」)。在 2023-2025 辦公及零售處所租賃管理協議及 2023-2025 物業管理協議下的 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本公司已在 2022 年 12 月 29 日所分別發出的公告中披露相關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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