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205 2024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重大會計政策(續) (n) 信貸虧損及資產減值 (續) (i) 金融工具信貸虧損 (續) 預期信貸虧損計量 預期信貸虧損為信貸損失的概率加權估算。信貸虧損按所有預期現金短缺的現值(即根據合約應付集 團的現金流與集團預期收到的現金流的差額)計量。 倘貼現影響重大,則使用以下貼現率貼現預期現金短缺: - 固定利率金融資產和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首次確認時確定的實際利率或其近似值; - 浮動利率金融資產:當前實際利率。 估計預期信貸虧損時所考慮的最長期限為本集團面臨信貸風險的最長合約期。 在計量預期信貸虧損時,集團計及無需過多的成本或努力即可取得的合理支持信息。這包括有關過去 事件、當前狀況及未來經濟狀況預測的信息。 預期信貸虧損按以下任一基礎計量: - 12 個月預期信貸虧損:此為預計於報告日期後 12 個月內可能出現的違約事件造成的損失;及 - 整個存續期預期信貸虧損:此為預期信貸虧損模式下適用項目的預期年期內所有可能出現的違約 事件造成的損失。 貿易應收賬款的虧損撥備通常按等同於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貸虧損的金額計量。此等金融資產的預期 信貸虧損根據集團歷史信貸虧損經驗的撥備矩陣進行估算,並根據債務人的特定因素,及於結算日對 當前及預測一般經濟狀況的評估進行調整。 對於所有其他金融工具,集團確認相當於 12 個月預期信貸虧損的虧損撥備,除非自首次確認起金融工 具的信貸風險顯著增加,在此情況下虧損撥備按等同於整個存續期的預期信貸虧損的金額計量。 信貸風險顯著增加 在評估自首次確認之金融工具的信貸風險是否顯著增加時,集團將報告日時評估的金融工具違約風險 與首次確認日時評估的金融工具違約風險進行比較。在進行重新評估時,集團考慮為發生違約事件, 當 (i) 借款人不可能就其對集團的信貸責任作出全額支付,而集團沒有採取行動如變現證券(如果持 有);或 (ii) 該金融資產已逾期 90 天。集團考慮合理而可支持的定量及定性信息,包括無需過多的成本 或努力則可取得的歷史經驗及前瞻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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