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4

210 2024 年年報 載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註明外,均以港幣呈列) 1 重大會計政策(續) (t) 準備金及或有負債 當集團或公司因過去的事件需承擔法律或推定責任,而集團可能需要以能可靠估計的經濟利益來抵償此等 責任時,便會對時間或金額不確定的其他負債計提準備金。倘金錢的時間值對相關準備金構成重大影響, 則會按預期抵償有關責任所需支付的費用現值將準備金列賬。 倘不可能肯定是否需要付出經濟利益,或不能可靠估計有關的金額,除非需支付經濟利益的可能性非常 低,否則有關的負債會被視作或有負債披露。此外,如有關負債需視乎會否發生一項或多項未來事件時才 能確定存在與否,除非需支付經濟利益的可能性非常低,否則該負債會被視作或有負債披露。 (u) 收入及其他淨收益 於集團日常業務過程中,集團提供服務或根據租賃由其他人使用集團資產而產生的收益分類為收入。 當服務控制權轉移至客戶,或承租人有權使用資產時,集團預期獲得承諾代價的金額(不包括代表第三方 收取的金額),則確認為收入。收入不包括增值稅或其他銷售稅,並扣除任何交易折扣。 有關集團收入及其他淨收益確認政策更多詳情如下: (i) 專營公共巴士服務的車費收入和非專營運輸服務的收入乃在提供有關服務時確認。 (ii) 特許費收入乃在媒體銷售管理及行政服務時確認。 (iii) 媒體銷售收入乃在有關廣告播放或公開推出時確認。 (iv) 利息收入乃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對於以攤銷成本或按公平價值計入其他全面收益(可劃轉)計量 的非信貸減值金融資產,實際利率適用於資產的賬面總值。就信貸減值金融資產而言,實際利率適用 於資產的攤銷成本(即扣除虧損撥備的賬面總值)(見附註 1(n)(i) )。 (v) 股權投資股息收入將於股東收取股息權利被確立時確認。 (vi) 經營租賃之應收租金收入,於租賃期內以等額分期在損益表中確認,除非有其他基準能更清楚地反映 使用租賃資產所產生的效益模式。給予的租金優惠在損益表中確認,作為累計應收租賃款項淨額的一 部分。或有租金於賺取的會計期內作為收益確認。 (vii) 用以補償集團支出的政府撥款於該等支出產生的期間於損益表中確認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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