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28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31. 借貸 (續) 利率 (續)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借貸人民幣 337,035,000 元(二零一八年:零)乃從其他融資機構 (與本集團並無關連的獨立第三方)借入,按浮動利率計息並以賬面值為人民幣 843,228,000 元之廠房及機器作 抵押。 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31,423,000 元之無息存款已抵押予各融資機構。人民幣 7,423,000 元之按 金將於來年各貸款於二零二零年屆滿時解約,因此分類為流動資產,而其餘人民幣 24,000,000 元的按金將於報 告期末起計一年後解除,故此列作非流動資產。 除人民幣 1,291,680,000 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幣 953,807,000 元)及人民幣 687,063,000 元(二零一八年:人民幣 165,415,000 元)之借貸分別以港元及歐元計值外,其餘借貸均以人民幣計值。 32. 可換股債券 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本公司按面值發行以美元計值、以港元結算、利率為 4.5% 之無抵押可換股債券(「可 換股債券」),本金總額為 130,000,000 美元,初始轉換價為每股 5.35 港元(可予調整),按固定匯率 7.7563 港元兌 1.00 美元結算。根據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認購協議所訂明的條款及條件,轉換價已於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十三日由 5.35 港元按一次性基準調整為 4.86 港元。隨後,根據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認 購協議所訂明的條款及條件,轉換價已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由 4.86 港元按一次性基準調整為 4.72 港元。 可換股債券於香港聯交所(「聯交所」)上市。 可換股債券附帶利息自發行日期起(包括該日),按每年 4.5% 之利率,參考其本金額計算,每半年到期後支付 一次,於每年六月五日及十二月五日支付,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首個付息日開始支付。可換股債券將於二零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到期,屆時須由本公司按面值(連同應計利息)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五日贖回。 債券持有人可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五日至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期間之任何時間行使轉換權。本公司將 應債券持有人之要求,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按本金額連同應計但尚未支付之利息(不包括指定贖回之日的 利息),贖回全部或部分可換股債券。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並無債券持有人贖回可換股債券,因而該選擇 權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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