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董事會 報告 25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蔡紹哲女士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與本公司簽訂為期三年的服務協議。任何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發出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 終止服務協議。彼亦須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根據服務協議,蔡紹哲女士出任 執行董事的基本新酬為每年 3,000,000 港元及出差津貼每月 50,000 港元。彼亦將有權收取按董事會酌情決定的花紅。 方煜平先生、鄒鮮紅女士及朱蘇燕女士出任執行董事的基本薪酬為每年 1,800,000 港元,亦有權享有不超過每月人民 幣 60,000 元的酌情獎勵花紅,由本公司執行董事經參考本集團業績後釐定。彼於其後的任期亦須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 程,於本公司其後的任何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 根據該等執行董事服務合約,年薪增幅及應付花紅的金額由董事會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酌情釐定,惟該等服務合約的 有關各方須放棄投票,並於董事會作出任何該等決定時不計入為法定人數。 張品文先生、宋敏教授及傅小楠女士已各自與本公司簽署委任書,以上獨立非執行董事各人的年度董事袍金為 240,000 港元。 除本年報所披露者外,被提名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重選之董事,概無與本公司訂立任何本公司不可於一年內終止而 毋須作出賠償(法定賠償除外)之服務協議。 管理合約 本年度內,本公司並無就整體業務或任何重要業務之管理或行政工作簽訂或存有任何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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