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企業 管治報告 30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董事會負責訂立集團目標及策略並監察其表現。董事會亦會就年終及中期業績、主要交易、董事委任及股息和會計政 策等項目作出決定,並會監察集團營運的內部監控程序。董事會已將監督日常運作的責任和權力下放給管理人員。 全體董事均定期獲得有關管治及監管事宜的更新資訊。董事亦可按照既定程序,尋求獨立專業意見以協助履行其責 任,有關費用由本公司支付。 董事會於本年召開了四次定期董事會會議。就董事會所有定期會議,全體董事均獲給予最少十四天通知,如有需要, 董事可將討論事項納入有關議程。董事會定期會議的議程及附連之董事會文件在開會前一段合理時間內派發予所有 董事。所有董事會會議記錄草稿會在合理時間內交董事傳閱,讓董事在確定會議記錄前提出意見。 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的會議記錄由各會議經正式委任的秘書保存,全體董事均有權查閱董事會的文件及有關資料,並 會及時獲得充分資料,使董事會可就提呈會議的事項作出知情決定。 持續專業發展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第 A.6.5 條,本公司董事應參與持續專業發展,以發展及更新其知識及技能。每名新委任 的董事於首次接受委任時均得到就任須知,確保彼等對本公司的業務及營運有適當的理解,以及完全知道彼等根據上 市規則及有關監管規定的職責及責任。於董事會會議舉行前,董事亦通過管理層向董事會呈交的每月報告以及向董事 會傳閱的簡介及材料,定期獲提供本集團業務及行業環境的最新消息。 於本年內,本公司為其所有董事安排了專為發展及更新其知識及技能的持續培訓,確保彼等繼續在具備全面資訊及切 合所需的情況下對董事會作出貢獻。

RkJQdWJsaXNoZXIy NTk2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