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企業 管治報告 3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薪酬委員會,以確保在制訂董事薪酬之政策上有正式及透明之程序。薪酬委員會現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 事組成,包括張品文先生、宋敏教授及傅小楠女士,張品文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之主席。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與企業 管治守則有關部分載之條文一致,惟就該守則條文在薪酬委員會須釐定上市公司所有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之薪 酬待遇之職責方面有所偏離。董事會認為,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僅會就董事(不包括高級管理人員)之薪酬待遇作出 檢討(而非釐定),並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理由如下: (i) 董事會認為薪酬委員會並不適宜評估高級行政人員之表現,而有關評估程序由執行董事進行將更為有效; (ii) 執行董事必須能夠保持對高級管理層進行監督及管控,因而必須能夠釐定其薪酬;及 (iii) 執行董事並無理由會向高級管理人員支付高於業界標準之薪酬,而由彼等釐定其薪酬待遇可減省支出,將有利 於股東。 薪酬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刊登在本公司的網站。 本年內曾召開一次薪酬委員會會議,就董事的薪酬福利作出檢討。薪酬委員會確保無董事參與釐定其本身的薪酬。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現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包括張品文先生、宋敏教授及傅小楠女士。張品文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之主 席。 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責任包括審閱及監察本集團之財務申報制度以內部監控程序。本年共召開了二次審核委員會會議, 審閱了集團的財務申報事項,以及檢討了財務和會計方面的內部監控制度,並已提交改善建議給董事會。審核委員會 的職權範圍與企業管治守則有關部分載之條文一致。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已刊登在本公司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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