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0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2. 應用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本年度強制生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2.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 租賃(續) 作為承租人(續) 就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7 號獲分類為融資租賃之租賃而言,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於初始採用日期之賬 面值應為緊隨該日前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 17 號計量之租賃資產及租賃負債之賬面值。就該等租賃而言, 本集團自初始採用日期起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計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當在過渡時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應用經修訂追溯方法時,本集團按逐項租賃基準,對先前根據 香港會計準則第 17 號分類為經營租賃的租賃在各自的租賃合約相關範圍內應用以下實際可行的權宜方 案: i. 於首次應用日期計量使用權資產時撇除初始直接成本;及 ii. 使用基於首次應用日期的事實及情況的事後認識,以釐定本集團具有延期及終止選擇權的租賃的 租賃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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