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8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3. 主要會計政策 (續) 稅項 (續) 在評估所得稅處理的任何不確定性時,本集團會考慮個別集團實體在其所得稅申報時,相關稅務機關是否可能 會接受所使用或提議使用的不確定性稅收處理。如果可能,即期及遞延稅項釐定與所得稅申報的稅務處理一 致。如果相關稅務機關不太可能接受不確定性稅務處理,則會使用最有可能的金額或期望值去反映每個不確定 性的影響。 物業、廠房及設備 物業、廠房及設備為就生產用途或供應貨品或服務或行政目的持有的可供出售無形資產(下述在建工程除外), 乃按成本減其後累計折舊及累計減值虧損(如有)於綜合財務狀況表入賬。 在建以用作生產、供應或行政用途之樓宇乃按成本減任何已確認減值虧損列賬。成本包括使資產達到能夠按照 管理層擬定的方式開展經營所必要的位置及條件而直接產生的任何成本,及就合資格資產而言,根據本集團會 計政策資本化的借貸成本。該等資產按與其他物業資產相同的基準,於該等資產可投入作擬定用途時開始計提 折舊。 於租賃土地及樓宇的擁有權權益 當本集團就物業擁有權權益(包括租賃土地及樓宇部分)付款時,全部代價將按初始確認時租賃土地部分及樓 宇部分之相對公平值比例分配。 在相關付款可作可靠分配的情況下,入賬列為經營租賃的租賃土地權益於綜合財務狀況表中呈列為「使用權資 產」(於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後)或「預付租賃款項」(於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前)。倘代價不 能於相關租賃土地的非租賃樓宇部分及未分割權益間可靠分配,整項物業分類為物業、廠房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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