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19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73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年報 3. 主要會計政策 (續) 金融工具 當集團實體成為工具合同條文之訂約方時,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會予以確認。所有透過常規方式購買或銷售的 金融資產均以交易日為基準確認或終止確認。以常規方式購買或銷售乃要求於市場法規或慣例所設立的時間 框架內交付資產的購買或銷售金融資產事宜。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首先以公平值計量,惟首次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5 號計量之來自客戶合約之應收貿易 賬款除外。首次確認時,收購或發行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平值計算(「透過損益按公平值計算」) 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除外)產生之直接交易成本將視乎情況加入或扣除自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公平值。收 購透過損益按公平值計算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產生之直接交易成本即時於損益確認。 實際利率法乃為於有關期間計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攤銷成本及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開支之方法。 實際利率指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於預計年期或(倘適用)較短期間內的估計未來現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構成 實際利率之整體之一部分之所有已付或已收費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價或折讓)準確貼現至首次確認時賬面淨 值之利率。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的分類及後續計量 符合下列條件之金融資產其後按攤銷成本計量: • 金融資產旨在為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持有;及 • 合約條款於指定日期產生之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未償還本金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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