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獨立 核數師報告 37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年報 核數師就審核綜合財務報表須承擔的責任 (續) • 評估綜合財務報表的整體呈報方式、結構及內容,包括披露資料,以及綜合財務報表是否中肯反映相關交易和 事項。 • 就 貴集團內實體或業務活動的財務資料獲取充足及適當的審計憑證,以便對綜合財務報表發表意見。我們 負責集團審計的方向、監督和執行。我們為審核意見承擔全部責任。 我們與肩負管治責任者就(其中包括)審計的計劃範圍、時間安排及重大審計進行溝通,其中包括我們在審計過程中 識別的內部監控的任何重大缺失。 我們亦向肩負管治責任者作出聲明,指出我們已符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道德要求,並與彼等溝通可能被合理認為會 影響我們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及其他事宜,以及為消除威脅所採取的行政及所採用的保障措施(如適用)。 從與肩負管治責任者溝通的事項中,我們釐定對本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的審計至關重要的事項,因而構成關鍵審核 事項。我們在核數師報告中描述該等事項,除非法律或法規不允許公開披露該等事項,或在極端罕見的情況下,倘合 理預期在我們報告中溝通某事項造成的負面後果超出產生的公眾利益,則我們決定不應在報告中傳達該事項。 出具獨立核數師報告的審計項目合夥人為馮衍超。 德勤 •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執業會計師 香港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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