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7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年報 2. 應用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尚未提早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下列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 保險合同及相關修訂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二零一九年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租金寬減 4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 概念框架的引用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香港會計準則第 39 號、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 號 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利率基準改革 – 第二階段 5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銷售或注 資 3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相關香港詮釋第 5 號的修訂 (2020 年) 1 香港會計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物業、廠房及設備 – 擬定用途前之所得款項 2 香港會計準則第 37 號修訂本 虧損性合約 – 履行合約之成本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 對 2018 年至 2020 年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年度改進 2 1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於 2020 年 6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5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外,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所有其他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 可見未來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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