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8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年報 2. 應用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香港會計準則第 39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 號及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利率基準改革-第二階段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香港會計準則第 39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4 號及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利率基準改革-第二階段 涉及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及租賃負債的修改,應用香港財 務報告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披露」有關修訂及對沖會計處理的披露下特定的對沖會計要求及披露要求。 • 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及租賃負債的修改 。為改革所需的修改引入了一種可行權宜方法(由於利率基準改 革而直接做出的修改,並且是在經濟上等同基礎上進行)。此等修改透過更新實際利率入賬。所有其他 修改均採用當前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規定入賬。對於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租賃」的承租人會 計處理,建議了類似之可行權宜方法; • 對沖會計要求 。根據該等修訂本,對沖會計並非僅因利率基準改革而終止。必須修改對沖關係(及相關 文件)以反映對被對沖項目,對沖工具及對沖風險的修改。經修改之對沖關係應符合所有適用標準以應 用對沖會計,包括有效性要求;及 • 披露事項 。該等修訂本要求作出披露,以令使用者理解本集團所面臨的利率基準改革所產生的風險的 性質和程度,以及該實體如何管理該等風險及該實體從銀行同業拆息過渡至替代基準利率的過程,以 及該實體如何管理此過渡。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多項可能受利率基準改革影響之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利率(「倫 敦銀行同業拆息利率」)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率(「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率」)銀行貸款。由於銀行尚未通知 本集團有關現時與倫敦銀行同業拆息利率及香港銀行同業拆息率掛鈎的銀行貸款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利率替代基準詳情,本集團仍在評估改革對應用該等修訂本帶來的財務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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