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0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年報 11. 稅項支出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稅項支出(收入)包括: 本期稅項 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166,601 209,209 中國附屬公司分派溢利之中國預扣稅 – 32,500 166,601 241,709 前年度不足撥備 香港利得稅 – (3,067) 中國企業所得稅 – 3,397 – 330 遞延稅項支出(收入) (附註 31 ) 14,815 (42,151) 181,416 199,888 香港利得稅乃按上述兩個年度估計應課稅溢利之 16.5% 計算。 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二零一七年稅務(修訂)(第 7 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其引入 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條例草案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簽署成為法律並於翌日刊登憲報。根據兩級制利 得稅率制度,合資格實體的首 2 百萬港元溢利將按 8.25% 的稅率徵稅,而超過 2 百萬港元的溢利將按 16.5% 的稅 率徵稅,一組「有關連」實體只可提名一間實體享受較低利率之政策。不適用於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之集團實 體溢利將繼續按固定利率 16.5% 徵稅。兩級制利得稅率制度適用於香港附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或之 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由於其於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兩個年度並無應課稅溢利,故並無確認香港利 得稅。 中國企業所得稅按本集團經營所在地的適用稅率並根據現行法規、詮釋及慣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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