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1
管理層討論 與分析 15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年報 (c)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與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的融資協議,獲授予 150,000,000 港元(或等額美元或歐元)的貸款額度。融資協議下的貸款將於首次提款後的第 18 個月、第 24 個 月、第 30 個月及第 36 個月分四期償還。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蔡紹哲女士、寧桂珍女士及他們的家族信託應 (i) 為本公司的單一最大股 東; (ii) 持有超過 40% 本公司已發行股本;及 (iii) 對本公司及其集團公司擁有絕對管理控制權。 (d)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與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的融資協議,獲授予高達 200,000,000 港元貸款額度。融資協議下的貸款將於第一次提款日期一年後全額償還。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及他的家族成員應繼續擔任董事會主席;及保持持有不少於 40% 本公司 控股權益。 (e)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與集友銀行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四日修訂)的融 資協議,獲授予高達 300,000,000 港元循環貸款額度。融資協議下的貸款將於每一個月、兩個月或三個月的利 息期末償還或續借;貸款的本金將於每一提款日期後的每十二個月償還。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及他的家族成員應 (i) 繼續擔任董事會主席;及 (ii) 保持持有不少於 40% 本 公司已發行股本。 (f)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與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的融資協議,獲授予 20,000,000 美元(或等額港元、歐羅或人民幣)貸款額度。融資協議貸款期最長一年並按要求還款。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及他的家族成員應 (i) 保持為本公司董事會的主席; (ii) 直接或間接為本公 司的單一最大股東並持有最少 40% 股權;及 (iii) 保持在本公司及其集團公司的絕對管理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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