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2
管理層討論 與分析 19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年報 (g)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與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簽訂融資協議,獲授予 300,000,000 港元的定期貸款額度。該定期貸款額度自接受融資協議之日起 12 個月內可用。該額度的定期貸款分別於首次 提取後的第 18 個月、 24 個月、 30 個月及 36 個月,按所有未償還貸款的 10% 、 20% 、 20% 及 50% 分期償還。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蔡紹哲女士、寧桂珍女士及他們的家族信託應 (i) 個別或共同擁有本公司 最大的股權,且直接或間接於本公司所有已發行股本中合計持有至少 40% 的實益權益,及附帶有至少 40% 的 投票權; (ii) 為董事會主席;及 (iii) 對本公司及其集團保持絕對管理控制權。 (h) 本公司(作為借款方)與恒生銀行有限公司簽訂日期為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的融資協議,獲授予 200,000,000 港元定期貸款額度。該定期貸款額度須於接受融資協議後 6 個月內提取。定期貸款於首次提取後 的第 18 個月、 24 個月、 30 個月及 35 個月,分別按貸款額的 25% ,分四期償還。 融資協議規定(其中包括)蔡海山先生及他的家族成員不得 (i) 不再為董事會的主席; (ii) 個別或共同不再為本公 司的單一最大股東; (iii) 個別或共同不再持有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最少 40% 股權及最少 40% 投票權(不論 直接或間接);及 (iv) 不再保持對本公司及其集團的管理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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