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2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年報 2.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並無提早應用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下列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 (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之修訂) 保險合約 1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 香港會計準則第 28 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銷售 或注資 2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修訂本 銷售及售後租回之租賃負債 3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 將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 香港詮釋第 5 號的相關修訂 ( 二零二零年) 3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 附有契諾的非流動負債 3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 2 號修訂本 會計政策披露 1 香港會計準則第 8 號修訂本 會計估計的定義 1 香港會計準則第 12 號修訂本 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 1 1 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待定日期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文所述之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外,本公司董事預期應用所有其他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於 可見未來不會對綜合財務報表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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