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2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4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年報 2. 應用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之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續)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及香港詮釋第 5 號的相關修訂(二零二零年) (「二零二零年 修訂本」)及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本 附有契諾的非流動負債 (「二零二二年修訂本」) (續) 二零二二年修訂本亦延遲應用二零二零年修訂本的生效日期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 間。二零二二年修訂本連同二零二零年修訂本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生效,並允 許提早應用。倘實體於二零二二年修訂本頒佈後的較早期間應用二零二零年修訂本,則實體亦須於該期間應 用二零二二年修訂本。 根據本集團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未償還債務,應用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二年修訂本不會導致重新 分類本集團的負債。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 2 號修訂本 會計政策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 1 號經過修訂,以「重大會計政策資料」取代所有「重要會計政策」一詞。如果會計政策資料與實 體的財務報表中包含的其他資料一起考慮時,可合理預期會影響通用財務報表的主要使用者根據該等財務報 表作出的決策,則該資料屬重大。 該等修訂亦澄清,由於相關交易、其他事件或情況的性質,會計政策資料可能屬重大,即使金額並不重大。然 而,並非所有與重大交易、其他事件或情況有關的會計政策資料本身均屬重大。如果實體選擇披露非重大會計 政策資料,則此類資料不得掩蓋重大會計政策資料。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 2 號作出 重大性判斷 (「實務報告」)亦進行修訂,以說明實體如何將「四步重要性 流程」應用於會計政策披露,並判斷有關會計政策的資料對其財務報表是否重要。實務報告中增加了指引和示 例。 預期應用該等修訂不會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產生重大影響,但可能會影響本集團重大會計政策的披 露。應用的影響(如有)將於本集團的未來綜合財務報表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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