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2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1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年報 3. 綜合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及主要會計政策 (續) 3.2 主要會計政策 (續) 聯營公司權益 (續) 當本集團不再對聯營公司擁有重大影響力時,則入賬列作出售被投資方的全部權益,所產生的收益或 虧損於損益確認。倘本集團保留於前聯營公司之權益且該保留權益為香港財務報表準則第 9 號範圍內 之金融資產,則本集團會於該日按公平值計量保留權益,而該公平值被視為於初步確認時之公平值。聯 營公司的賬面值與任何保留權益的公平值及出售聯營公司相關權益的任何所得款項之間的差額,會於 釐定出售該聯營公司的收益或虧損時入賬。此外,本集團會將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就該聯營公司確認 之所有金額入賬,基準與該聯營公司直接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規定的基準相同。因此,倘該聯營公司先 前已於其他全面收益確認之收益或虧損,會於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重新分類至損益,則本集團會於 出售╱部分出售相關聯營公司時將收益或虧損由權益重新分類至損益(作為重新分類調整)。 倘集團實體與本集團之聯營公司進行交易,僅在聯營公司之權益與本集團無關之情況下,方會於綜合 財務報表確認與聯營公司進行交易所產生之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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