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5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年報 20. 無形資產 (續) 附註: 於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 i. 人民幣 20,237,000 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 20,237,000 元),即取得相關中國政府部門所授予製造制劑產品的執照所 產生之開發成本。此等執照授權本集團自批出有關執照日期起計,五年內有權應用相關技術製造制劑產品。因此, 該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按五年的可使用年期攤銷,並於以往年度全數攤銷。 總金額人民幣 216,812,000 元(二零二二年:人民幣 165,744,000 元),即於取得製造制劑產品之執照產生的資本化開 發成本: (a)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司美格魯肽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48,538,000 元(二零二二年:無)及德 谷胰島素利拉魯肽注射液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2,530,000 元(二零二二年:無)已被資本化,原因為本集團管理 層認為,由於已獲得生產前的所有監管批准,已滿足內部產生的無形資產的確認標準。由於相關產品尚未投 產,故並無就開發成本進行攤銷。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36 號,本集團對尚未可供使用的無形資產進行了年度 減值測試,將其賬面值與其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計算採用貼現現金流量法,其中現金流量預測乃基於管理 層認可的財務預算。本集團管理層釐定毋須作出減值虧損。 (b) 於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門冬胰島素(「門冬胰島素」)及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顆粒(「阿莫 西林克拉維酸鉀」)的資本化開發成本人民幣 77,129,000 元及人民幣 7,590,000 元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 (c)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氨基青霉烷酸(「 6 -氨基青霉烷酸」)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2,417,000 元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 (d)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克拉維酸鉀(「克拉維酸鉀」)的開發成本人民幣 9,200,000 元已自 投產之日起攤銷。 (e) 自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起,甘精胰島素(「甘精胰島素」)的資本化開發成本人民幣 69,408,000 元已自投產之日起攤銷。 門冬胰島素、 6 -氨基青霉烷酸、甘精胰島素及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的資本化開發成本分 10 年攤銷,克拉維酸鉀的資 本化開發成本分 5 年攤銷,此乃其預期可為本集團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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