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企業 管治報告 33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年報 為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守則條文 C.1.3 條,本公司亦已採納標準守則為有關僱員進行證券交易的操守守則,以規管本 集團若干被認為可能會擁有本公司未公開之股份敏感資料的僱員買賣本公司之證券。 問責及內部監控 董事確認須就編製集團財務報表承擔責任。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據董事所知,並無任何重要事件或情況 可能質疑本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 本集團已設立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在回顧年度內,董事會認為本集團的內部監控制度已經足夠和有效,本公司亦 已遵守企業管冶守則內部監控的守則條文。 核數師酬金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核數師向本公司及本集團提供核數及非核數服務。 二零二三年度核數及非核數服務費用分別約為人民幣 5,210,000 元及人民幣 1,680,000 元。 公司秘書 梁永康先生為本公司的公司秘書。梁先生向董事會主席蔡海山先生報告。彼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及國際會計 師公會資深會員。彼於本年度內參與不少於 15 小時之相關專業培訓。 股東權利 由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根據本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第 58 條,任何一位或以上於遞呈要求日期持有不少於本公司繳足股本(賦有於本公司股 東大會上投票權)十分之一的股東於任何時候有權透過向本公司董事會或秘書發出書面要求,要求董事會召開股東 特別大會,以處理有關要求中指明的任何事項;且該大會應於遞呈該要求後兩 (2) 個月內舉行。倘遞呈後二十一 (21) 日 內,董事會未有任何行動將召開該大會,則遞呈要求人士可自發以同樣方式作出此舉,而遞呈要求人士因董事會未 有召開大會而合理產生的所有開支應由本公司向要求人作出償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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