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2023

綜合 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年報 10. 應收對價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聯邦製葯廠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與獨立第三方恒大地產集團成都有限公司 「恒大(成都)」)訂立投資合作協議(「協議」)。 根據協議的條款,本集團將其全資附屬公司出售予恒大(成都),對價為人民幣 980,000,000 元,將於出售日期 起 27 個月內分七期支付。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收到恒大支付的對價人民幣 637,000,000 元,而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尚未支付對價為人民幣 343,000,000 元。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部餘額人民幣 343,000,000 元已由本集團管理層全額減值。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恒大(成都)並無償還任何款項。本集團一直探索及 考慮對恒大(成都)採取之可能行動,以收回應收對價,包括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申請對恒大(成 都)展開訴訟,以收回應收對價及相關損害賠償,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該訴 訟仍在法院處理當中。經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標的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收回應收對價的潛在交易成本 及恒大(成都)的財務狀況以及高等法院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宣佈恒大(成都)的控股股東被責令清盤) 後,本集團管理層認為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並無就應收對價確認減值虧損 撥回,原因為收回應收對價之可能性並不確定。

RkJQdWJsaXNoZXIy NTk2Nz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