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 Report 2023

122 聯邦制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2023 年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由於非財務資料未有評估和計量的國際公認通用標準,故此不同但均為可予接受的指標和計量技術,或會影響與其他機構的可比 性。此外,基於未有完備的科學知識可予採用以確定結合不同氣體的排放因子和排放值,因此溫室氣體排放的量化存在固有的不確 定性。 固有限制 我們參考國際審計與驗證準則理事會發佈的《國際驗證業務準則》第 3000 號(修訂本)「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驗證業 務」(「 ISAE3000 (修訂本)」)進行有限保證的驗證業務。該準則要求我們規劃及執行工作,以就選定特定績效資料是否不存 在重大錯誤陳述獲得有限保證的驗證。 參考 ISAE 3000 證驗證業務涉及評估聯邦制藥使用適用標準作為編製特定績效資料基礎的適用性,評估特 定績效資料因欺詐或錯誤而導致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按情況對評估的風險做出必要的回應,並評估特定績效資料的整體呈現。就 風險評估程序(包括對內部控制的理解)及為應對評估的風險而執行的程序而言,有限保證的驗證業務的範圍遠小於合理保證的驗 證業務。 在我們的工作範圍內,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執行了以下程序: • 訪談負責可持續發展績效和資料收集的經理; • 檢視特定績效資料的準備過程,包括持份者參與和重要性評估; • 對選定的代表性數據和資訊的樣本進行驗證,包括對換算數據和計算的審查,以及在驗證過程中檢查原始數據和所選數據的支持 證據; • 對特定績效資料執行分析程序;及 • 將報告標準中包含的定義與聯邦制藥用於編製特定績效資料的定義進行比較。 (修訂本)進行的有限保 報告框架及執行程序 根據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已執行的程序及獲得的證據,我們沒有發現任何内容導致我們相信特定績效資料在各重大方面未有根據 ESG 報告的報告標準編製。 結論 信永方略可持續發展 香港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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